字节被裁当天发现怀孕

今天看到一位网友发帖:遭遇大厂裁员,字节离职当天却发现自己怀孕了。被裁面对突如其来的当天消息,虽然提前告知了hr,发现但是怀孕她还是没能因为怀孕而保住工作,也没有获得更多的字节赔偿。



为什么会这样?她给出了解释:这一切都是被裁因为提前一个月签署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。她的当天经历告诫我们如果遇到被裁,离职协议千万不要提前签署,发现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?

对于此网友的怀孕遭遇,感觉挺惋惜的字节。大厂裁员对于孕期员工来说,被裁虽然是当天个比较沉重的话题,但是发现,如果知道能拿多少钱,怀孕就不觉得沉重了。本人作为大厂HR可以明确解答:

首先,孕期被裁,2n是最低标准。其次,你还可以主张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工资。前前后后加起来,基本上赔你两年工资没跑了。这样算起来,相当于给你放了两年带娃的假。

就是因为如此,所以大厂对于三期(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)员工,一般不会首先选择裁员,至少会等你休完产假再找你谈,那个时候大概率就是N+1了。

说个身边同事的例子吧,被裁员的前一周发现自己怀孕,因此免于被裁。

去年11月13日,公司老板通知我和被裁的人员谈话,其中有一个人让我印象很深。她到公司已经一年多了,过了试用期,工作能力也可以,但领导认为她年龄大了,33岁,工资比其他同岗位的年轻小姑娘高,没有性价比,决定裁掉她。

在会议室跟她谈话时,我当着她的主管开门见山:由于业务调整,你所在的岗位用不了那么多人了......,赔偿N+1,签字之后就可以走人,工资算到这个月底。人家是一声不吭,直接拿出检查报告,说自己怀孕了,可以走人,但赔偿方面需要重新计算下。我当时有点傻眼了......,接下来的谈判不了了之。

后来老板让我用她隐瞒结婚入职,违反了公司规定为理由解雇她。但人家坚决不同意。后来对她进行调岗,还是不同意。最后领导经过商议后,裁员成本太高,让她继续待在公司工作。

她就是因为孕妇的身份,劳动法对三期女性的保护,不能裁,不能随意调岗,因此才免于被裁,躲过一劫……。

联想到一个词“战略性怀孕”。什么是战略性怀孕?举个简单的例子解释下,比如部门近期不断传出的“组织架构调整”、“人员结构优化”的风声,紧接着便传出多名女同事怀孕的喜讯,特别是那些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女同事,选择这个时候怀孕的意图,不言而喻。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2条,“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,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(包括医疗期满、不能胜任、情势变更)、第41条(即经济性裁员)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。即便劳动合同到期,如果出现三期员工,劳动合同需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。”对于三期员工来说,裁员、劳动合同不续签都是违法的,员工可以要求2N+三期工资(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)+三期内社保赔偿。

除了赔偿之外,对于大厂来说,还有被仲裁、被起诉、被舆论、被闹事的风险。



作者:静宜。编辑:思齐。